从造车角度看什么是“模仿”

新车评网   作者: 新车评网 +关注   2007-02-26   评论 (0)

侵权、模仿、抄袭,是大家对自主品牌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通用告QQ,本田告双环等,让那些“模仿者”与“被模仿者”吵上了桌。

其实,不管这几个提堂中的官司最后结果如何,影响最大的也许只是几间公司眼前的商业利益。舆论才是人心的所向,但目前大家对这个问题却有着各种各样正反意见。有人说模仿之风可耻可悲,也有人说这是汽车业发展的必经阶段,更有人说中国车企这种压根就不是模仿,只是“借鉴”……有振振有辞的,有恨之入骨的,但不管是哪一种,其实都太过着眼于民企们的对与错,而没有人仔细关心过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

到底有什么是模仿,什么是抄袭,甚至怎样才算侵权……这不是单拿几张图片摆在一起来比对,或谁捕风捉影的能力更强就能定论的。其实只要知道一部汽车是怎样设计出来的,道理不辨自明。

艰难的模具阶段

设计大量生产的汽车,正常来说都要经过图纸设计、结构实现、模具制作的三个阶段。图纸阶段决定要造成什么样子,结构阶段研究怎样去实现,模具阶段研究怎样制造出来。过去我国汽车界公认的瓶颈是模具,大约七、八年前,全中国还开发不出一套像样的模具来。没有模具,前两个阶段就算完成,最后也造不出来,什么都是白搭。

数年前,模仿的理由大多是出于模具问题。例如,多家皮卡品牌的产品看起来很雷同,原因就是他们都采购了同一个厂家用同一套模具生产出来的车身板件。有个别厂家生产和国外雷同的轿车,也正是因为他们采购了国外淘汰的旧模具。这种情况其实连模仿都谈不上,压根就是被技术问题牵着鼻子走而已。

但是,在台湾、日本等地的模具业其实都很发达。于是最近几年,这些模具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开扩生意。这几年来,很多国产商用车大大小小的改款,都是这些模具公司接揽的项目。只可惜他们在中国的客户,普遍都不具备开发全新整车的资金实力(否则他们就赚发了,因为开发整车的资金和改改车头隔栅、大灯的改款相差巨大)。

既然模具问题得到了解决,结构便不再受到限制,于是车厂就有了自主设计的自由度。在一个短暂的时期里,这种变化被许多中国汽车设计人员视为光明的希望。然而事实并未如此完美。

开发模具是很贵的,这个钱其实我们的民企都已经负担得起。但这一回的难关转移到结构实现上,这不像投资模具那样需要实质的钱,但需要的却是时间和实力。可惜对许多生存压力紧张的民企来说,时间和实力正是他们眼前最缺乏的。于是,他们必须想办法跳过这一步——这就是模仿的由头了。

关于“逆向开发”

如何跳过结构开发的难关呢?最快捷、稳当的方法就是仿造别人现成的结构。汽车的结构大多是隐藏在车身内部的,包括车身的受力结构设计、底盘部件的结构、整车布置方式等。这些东西如果自己开发,要反反复复的计算、验证、试验、修改、完善……非常耗费时间,也极其需要技术。于是有人发明了另一种开发方式,以现成车型为参照,研究它的结构设计,拿来主义,稍作修改,称为自己的东西,主要的开发重点不是如何设计之,而是如何生产之。

这样的开发,过程就成为了:选定对象车型,对它进行拆解、研究、测量,以测量到的数据绘出属于自己的图纸,再以图纸去开模具,实现生产的目的。这种设计方式和一开始说到的汽车设计过程是倒过来的,先有了目标产品再生成图纸,汽车界对其有个准确的说法,叫“逆向开发”。

在一段长时间里,逆向开发是自主品牌普遍采用的方式。始作俑者是吉利对夏利的逆向(当年笔者所在的高校就动用了一届研究生来参与这个项目),然后有奇瑞QQ对Matiz,东方之子对大宇Magnus,瑞虎对丰田RAV4,江铃陆风对五十铃Rodeo,长城塞弗对丰田Hilux等等。逆向开发的车型有着一些共通点:造型比较好看(或许吉利除外,因为它选取的起点太低),结构设计比较成熟,开发时间较短,成本比其模仿的车型有显著优势。

可以说,因“逆向开发”而来的模仿是无可避免的,你本身就选定了别人为参照对象,出来的产品即便经过自己改动,也难以完全摆脱别人的影子。但是这种逆向开发确实是车厂在时间和技术积累不足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举动,我们应该抱以宽容的态度去对待(只有那些害怕看到中国自主品牌壮大的洋车厂会对此绝不宽容)。

分清“模仿”和“抄袭”

至此,相信大家对什么是模仿、为什么会出现模仿已有了大概的了解。但下面我要说说另一个概念,那就是抄袭。

QQ的案子是中国模仿官司的起源,但那是个特殊例子。因为QQ只是在车身结构、比例和侧面轮廓上模仿了Matiz,但在关键的外观造型上,QQ有努力地树立自己的特色。例如它的车头和车尾灯,就有许多人认同QQ比Matiz更富特色、更讨人喜欢。再者,奇瑞在开发QQ时很聪明地“留了一手”QQ的很多内部尺寸和Matiz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于是在设计层面上,可以说QQ是一部经过重新设计、开发的作品,不是一味的拿别人的东西拼凑而成。事实上,它是由一家国内的设计开发公司承接设计的,设计班子据说就是当年在东风集团负责富康988改型爱丽舍的原班人马。

下面我们说另一个比较有名的案子——双环来宝SRV对本田CR-V的模仿。被模仿者同样有告,同样没告成功。但在我看来,这回模仿者明显理亏。双环来宝长得像CR-V,那完全是一种没有必要的像。正如双环厂方自己“辩解”所言:来宝在售价上跟本田CR-V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它的底盘、动力等更不可能有什么关联(事实上技术含量差远了),轴距也比CR-V长了整整230mm。也就是说,来宝和CRV根本就是两部车,甚至是两种车,在这种情况下,外观却是如此的相似,除了有意的抄袭,你还有什么可解释?

更无理的是有人竟然以“尺寸不同”作为“我不是抄袭”的理由。那样说来,如果我按10:9的比例仿造一部法拉利,那也不算抄袭?中国的车模生产厂家随便制造世上任何车型的车模也不算侵犯版权,因为车模和真车尺寸更不一样!?

奇瑞QQ对Matiz的模仿是典型的“逆向开发”,是时间有限、能力不足的无奈之举。而双环来宝对CR-V的模仿(更准确说是抄袭),却是缺乏自信、崇洋媚外的表现。现在再回头看,奇瑞已经走出了逆向开发的阶段,走向全原创设计的阶段;而双环却越陷越深,CR-V之后轮到抄宝马X5,接下去还有Smart……这条路看来没完没了。

有人说模仿是一个阶段,没有这个阶段,自主品牌(包括民营企业)就不会发展壮大。我想说,我们就算要发展壮大,也要壮大得有骨气、有志气,而不是靠偷懵拐骗来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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