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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背后的本真----理字说理

十九、理

中国好讲理,凡事要找个理由,也总想以理服人,可结果似乎并不太和谐,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结果是谁大谁有理,谁厉害谁有理,可这是理了吗?成了弱肉强食了,而这强弱是随时相互转化的,你跟他,可能是弱,但跟我,你又是强者了。所以说所谓“有理走遍天下”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因为,你不强是,就没理了,就成了“无理寸步难行”。所以,别看人人讲理,处处讲理,可实际上都认为别人无理,自己有理,赢了是正常,输了是天理难容,自然人人都都觉得现在这社会,没理可讲。

问题在哪呢,当然原因是复杂的。但我们来细细分析一下这个“理”字,你会发现,原来所谓的“理”,只是每个人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在某项事物中的体现而已。

理,形声,从玉,里声。《说文》说:理,治玉也,顺玉文而剖析之。原来这个理是纹理之意。《韩非子》说,理者,成物之文也,长短大小,方圆坚脆,轻重黑白之谓理。这更明确说明理就是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已。外在有时是能表示出内在的,但复杂的事物往往这个外在就不能准确的表示出的它的内在了。宏观的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研究它当然要从外在表现形式入手,不断分析归纳总结推理论证,格物致知,所以这们学科在以前中国叫格物,后来才叫物理的。而化学是研究微观的分子,当然无需有理了。化学化学,以道化之,变化无穷也,故称化学。所以理是求道的基础,也可以通俗地说理是道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你能不能准确看出其背后的道可不一定,你看到并认为的理,只是你自身“三观”的对这事物的反映,并一定是道。有时,人们广为接受的理,其是也是似是而非,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而人们曾经普遍认同的重的东西落下来的速度比轻的要快,因为大家看到的是树叶,羽毛飘飘落下的印象,直到那个佛罗伦萨著名的斜塔实验,一大一小,一重一轻两个铁球上塔上抛下,同时到达地面后才让人们知道原来,自己认为的理原来是个错理。古人曾说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亦谬矣,大部分情况我们看到的,都是假象而已。古人由于限于当时文明程度,讲究以理服人,我们现在的人还信奉这一套,总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而且觉的是为了对方好那就大错特错了。除了大道,无其他理,也不能服人。 我们也知道人际关系就是仁字,而仁就是大爱大智大慈。我们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点很多人接受,也能做到,可其实中国古文有一种修辞叫互指,目的是为了精练不罗嗦,如柳宗元《捕蛇者说》中“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你能只理解为在村东西叫,在村南北跳,那就是笑话,而在村 子东西南北咆哮,暴跳,乱骂乱打的意思。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要跟上一句“己所欲,勿施于人”才是全解,只怪孔夫子不知道后人已越来越不重视中文的学习了。千万别以自己喜欢的去对待别人,否则,就是好心办坏事,此因无知也。比方说,你喜欢吃鱼,所以你请别人就上鱼,你说合适吗?这是简单的你懂,可复杂一下,你就又忘了这个理了。

大凡中国为恶为坏事,大抵是两种情况。一是“己所不欲,施于人”,此是无耻无德,一是“己所欲,施于人”,此则是无知无识。至于无心之过,则属天灾了,不在讨论范围了。无耻之恶好理解,无知之恶,比方说为了发展先污染环境,说是发展的必然规律,发展后再来治污就是无知之恶,这是从良好的出发点来说的。有时,以爱之名义,所伤更大。能伤害自己的,往往都只自己人才能做到,这便是无知之恶了。所谓,不怕神样的对手,就怕猪样的队友,从本质上讲,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我们讲道理道理,其实这个理跟道是两回事,根本没有任何标准性可言,可能你的认知跟客观事实,跟真理相合,也可能相反,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以理服人”?因为每个人都有“理”呀,只能以道服人,就算是道,也只能那些大家都公知的,普遍接受的才行,否则,掌握在少数人手上的真理,道,肯定要若干年才能服人,如太阳中心说之于地理中心说。所以,求同存异,不同意他的观点,但要捍卫他有观点的权利,除大是大非(公认的道)之外,不评人非,亦不谈己过(别人可能听了后当笑资的)。自己当想多思,多悟一点,便更清醒一些,境界自己而然便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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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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