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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可贵,还是自己悠着点

最近某媒体大势宣传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活动,响应者甚众,司机同志们纷纷作出表率。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生命永远是最宝贵的,礼让行人、尤其在斑马线前礼让,自然没错。但是就我个人感觉,不尊重生命、不爱惜生命的,常常是玩命过马路的行人。作为驾车之人,至少都系统的接受过交通法规和驾驶理论的培训,也都知道自己脚下这钢铁大家伙的威力,一旦出了事故,后果责任很可能是无法承受之重,哪怕是简单违反交规,罚款也吃不消,因而驾车之人通常都会有所顾忌,兢兢业业。倒是行路之人,真正是无知者无畏,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更仗着法律对行人的倾斜,常常有不把自己生命当回事的。有瞅着红灯照样过斑马线的,有从没斑马线的马路中段直接穿行的,有人行道不走偏走机动车道的,更有在马路中间翻越护栏的,真怀疑是不是警匪片追逐镜头看多了。最可气的是,横冲直撞也就算了,很多牛人还偏要装出一副大无畏的样子,目光直视前方,视往来车辆如粪土,高昂着宁死不屈的头颅,踱着方步,从容不迫地走向刑场,啊不,是马路对面。说实话,我对这种人深恶痛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人难道就不受法律约束了?哪部法律哪一条款规定了弱势群体可以不遵守规则?行人在马路上是弱势的,是容易受伤的,但这就是行人倚弱卖弱、视法规如废物的理由吗?是的,我不敢撞他们,哪怕他们违反交规,我也只能礼让他们,但是我想对他们说一句:生命说到底是自己的,不要拿生命去跟车子怄气,不要拿生命当儿戏。你今天碰到的是我,下一次你可能碰到的是一个醉酒驾车者、或者碰到一个刹车失灵的车子、或者碰上司机正打电话、正弯腰捡东西、正打盹、正发呆、正啃鸡腿、正左顾右盼。。。。无论碰上哪一条,您,可就挂了。顺带再拿幼儿园的知识奉劝一句那些过马路直视前方的人:过马路要先左看,再右看,不要指望所有的车子都会礼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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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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